保護古城民居要靠古城居民
原標題:保護古城民居要靠古城居民
平遙城樓
平遙城墻的馬面
改造不當的民居 圖片攝影:李韻
日前,平遙古城的普通民居修繕有了操作指南——《平遙古城傳統民居保護修繕及環境治理實用導則》(以下簡稱為《實用導則》)在北京發布。在此前的201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平遙縣人民政府合作,針對管理部門和專業團隊發布了《平遙古城傳統民居保護修繕及環境治理管理導則》(以下簡稱為《管理導則》)。此次發布的《實用導則》則是服務于居民的。
民居修繕指南
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平遙古城保留著14-20世紀中原地區漢民族縣級市的城市規劃和格局。據統計,古城內具有保護價值的傳統民居達到了3798處,其中保存完整的有448處。
《實用導則》適用的是平遙古城內未列入文物保護單位,及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傳統民居,是為普通居民修繕自家房屋提供一個相對專業的指南,相對于去年發布的《管理導則》更加通俗易懂。比如,《實用導則》中使用正誤對比圖的方式告訴讀者,對門的修繕,“在有依有據的情況下,可以施以油漆。在無依無據的情況下,門板顏色可用原木色”,而“使用鑄花鐵門、鐵皮門等現代樣式的門”或“將門板顏色刷成與風貌不符的顏色”是不正確的。
保護兼顧發展
這些古民居中,生活了大約2萬名平遙居民。正是這些居民的存在,使平遙古城不是一個冰冷的文化標本,而是一個“活態城鎮”。在同濟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副教授張鵬看來,這些民居現在還有人居住,正是平遙最具特點的城市底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駐華代表處的施瑞思認為,保護傳統民居的價值,“不僅在于保護建筑本身,也包括要保護歷史城鎮的社會和文化功能。”
除了屋頂、墻體、院門、木構件等具體房屋架構、細節的修繕,《實用導則》還特別就古民居的功能提升、如何保留傳統特征進行指導。
住在傳統建筑中的平遙居民,亦有現代生活的需求。但正如國家文物局專家組專家黃克忠所說:“改造自家院落,大多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喜好來定”,由此可能導致錯誤的認識和做法。
另一方面,大量游客的到來使得平遙古城的保護與商業開發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清華大學國家遺產中心主任呂舟認為,大量進入古城的外來人口,他們帶來的生活習慣、地域文化必然會對平遙當地人產生影響。當地居民為提高收入,改善生活,開設家庭旅館接待游客無可厚非。但若任商業化加速發展,使平遙變成了純粹的旅游產品,就違背了保護的初衷。所以,為防止由于居民自主改造不當而造成的古建筑“面目全非”,《實用導則》進行了相應的規定。
調動民間力量
考慮到在沒有確定《實用導則》的法律地位之前,它不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山西省文物局總工程師黃繼忠認為,它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難免受限。盡管如此,不可否認的是,《實用導則》作為一份值得鼓勵和探討的專業的學術研究成果,在引導居民進行民居保護上具有一定的示范性。正如中華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會長耿瑩所說,《實用導則》能起到“投石問路”的作用。
平遙縣政府也在民居保護修繕方面進行了探索。從2012年起,他們開始按照工程費用總額的三分之二由縣財政補助、產權人承擔三分之一的方式修繕民居,2013年變為按平方米的定額補助。2012-2013年縣財政投入資金620萬元,修繕院落48所,有400余間民居,受益居民達到500余人。2014年至今,共申報破損院落39所,目前4所已經完工驗收,13所已經基本完工。
據平遙縣城鄉規劃局副局長李裕介紹,這樣的探索有效調動了居民的積極性,改變了過去居民想修而無力修繕的狀況,居民自覺保護民居的意識在不斷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