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國護照旅客首次過境澳門可留7天
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警察局6月30日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調整持中國護照旅客過境規定,首次過境逗留期放寬至7天。
根據新規定,持中國護照旅客須具備前往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有效簽證方可進入澳門(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者除外),且不排除既有的審查措施,例如檢查機票;當旅客從外國直接前來澳門、或最近一次經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外國、又或過去不少于30天沒有進入澳門,則給予7天(首次)過境逗留期;若沒有遵守過境規定(入境后沒經澳門機場前往外國,或在澳門逾期逗留且已繳納罰款),30天內第二次進入澳門則只獲2天逗留期。
據了解,目前持中國護照旅客首次過境澳門逗留期為5天,60天內第二次進入澳門則只獲1天逗留期。該措施是因應國家“一帶一路”的政策,吸引包括內地居民及海外華僑在內的更多旅客利用澳門機場作為旅程中轉站。(記者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