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鐵逃票加收5倍票款 并納入個人信用污點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原則通過了《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修改草案),該辦法對逃票行為作出了懲罰規定,并將影響個人信用。
該辦法規定,對越站乘車、不主動補票的乘客,或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購買優惠票的乘客,除補交票款外,還將按照越站乘車部分或者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加收5倍票款。不僅如此,這一行為還將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將影響市民貸款、購物等。
此外,該辦法對于攜帶動物乘車也有了更細化的規定。除犬只等可能妨礙他人人身安全的動物不能帶上車外,活禽也被列入禁止帶上列車之列。而對于導盲犬等有識別標志的服務犬,則可以和主人一起乘車,不在禁止上車之列。
據悉,杭州市法制辦還將針對該辦法聽取各方意見,進行修改后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審議通過后將正式實施。
同日,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原則通過了《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草案),根據該條例規定,杭州主城區將全年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根據規定,杭州取消了春節期間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同時規定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拱墅區、江干區、濱江區六區范圍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蕭山、余杭、富陽三區具體由各自人民政府劃定其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綜合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