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近日出臺。其中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本市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區范圍內只能新購一套住房。
|
根據這一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區(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區)范圍內只能新購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強化對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的審核及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嚴禁將消費類貸款、經營類貸款和信用類貸款等用作購房首付款。
通知還明確,對支撐服務居住、民生公益的區域性市政基礎設施、醫療、教育及養老等設施,要優先保障用地供應,先配先建。要提升地塊周邊區域配套設施品質,合理確定開發條件,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優先出讓配套成熟地塊。對于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區域,不得出具規劃條件、不得出讓或劃撥用地。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