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12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12日消息,為適應農村改革內外部環境和條件深刻變化的需要,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和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財政部研究制定了《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
方案提出,試點試驗主要通過綜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多年中央1號文件出臺的各項改革政策,多策并舉,集中施策,推進鄉村聯動,政策下沉到村,檢視驗證涉農政策在農村的成效。切實尊重基層干部群眾主體地位、首創精神,積極發揮農村綜合改革在統籌協調、體制創新、資源整合方面的優勢,扎實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釋放改革政策的綜合效應,為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方案提出四大內容: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機制、完善鄉村治理機制、構建農民持續增收機制 、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制。此外,2017年,選擇山東、安徽、湖南、廣東、云南、陜西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2個縣(市、區),每個縣選擇一定數量鄉村開展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鄉村具體補助數額可由各試點省份統籌考慮省級財政支持情況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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