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看,《公告》明確對相關非法行為進行嚴厲處罰,涉及房地產開發管理、物業管理、房地產估價管理、房地產經紀管理、房屋租賃管理、保障房管理、房產測繪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優秀歷史建筑保護管理、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共10個方面。
房地產開發管理方面,如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資質等級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最高處7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而進行預售,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0.3%-1%的罰款;
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警告,并處最高2.5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等。
以下為詳細處罰條例:
物業管理方面,如挪用專項維修資金,將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挪用數額最高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規定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有關信息,最高可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等。
以下為詳細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