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勤工作人員一般是干什么的-女生做內勤有沒有前景
聽別人說的,應該是對的。
輔警和協警、協勤、協管、聯防隊員的區別:
1.輔警并不是我國特有的,屬于標準舶來品,最初源于英國,至現代廣泛存在于歐美國家,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很早就建立起輔警制度,其中香港更是1914年即建立起現代輔警制度,作為jc 的后備警力在社會治安中發揮出巨大的作用。
2.在法律定義上(輔警條例),輔警屬于ga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而協警、協勤、協管、治安員、聯防隊員則屬于第三方勞務派遣外包公司員工,群防群治力量。
3.目前ga部已經發布全國統一版藍色輔警制服。而協警協勤協管治安員聯防隊員還穿各種各樣的本地區自己定義的制服。
4.輔警有部分屬于事業編、工勤崗,參照工勤編待遇。其余大部分則是員額制直簽管理,員額制備案,跟單位直簽合同,基本就類似國企普通工人性質,工字待遇由財政全額保障。協警協勤協管治安員聯防隊員則是第三方勞務派遣外包公司員工,根據其自身管理制度制定發放標準,并由第三方外包公司發放工資。
5.輔警統招錄取后實行層級化管理,分七級,一級最高,七級最低,七級到四級每三或五年年根據學歷,績效,表現,工齡晉升一級,從三級開始晉升到一級則需要按一定比例擇優選拔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晉升,不同級別對應不同黛玉,五險一金,績效獎金,工匯福利,體檢,帶薪年休假,有明確的薪酬待遇福利提升制度,同時值班執勤期間包食宿,這幾年各地也都在提升待遇,逐步開始平齊工勤編待遇(參照)。招聘關系這塊屬于跟單位直簽合同,每三年一簽,滿三次即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沒有原則性大錯,可以做到退休,因公負傷殉織都有相關法定醫療和撫恤制度。協警協勤協管治安員聯防隊員則是跟第三方外包公司簽訂合同,一年一簽,部分公司幾年就改個名稱或者換個公司簽訂合同,無明確薪酬待遇提升制度,由各外包公司根據情況自行確定。
6.輔警屬于員額制管理,招錄需要上報省ga廳和上級zf同意,兩者都批準后市級統招統考,筆試,面試,體能,政申缺一不可,學歷要求起步就是大專學歷,本科已經很常見,部分熱門崗位研究生也不再鮮見,錄取后采用員額制備案(省t),錄入輔警管理系統,考試難度相對較大,部分熱門地區和崗位考試競爭激烈程度堪比事業單位招考(如合肥,魔都,深正,鄂爾多斯等)考取入職后每年需定期到警效參加占訓,占訓成績和當年績效掛鉤。按民輔警比例額定員額招滿后,原則上不再招錄,在職輔警退休、辭職、辭退后空出來的名額再報批招錄。協警協勤協管治安員聯防隊員由具體第三方外包用人公司或者單位自行招錄,自行確定招聘標準,一般中專高中即可,門檻相對較低。
7.根據輔警條例(法規)輔警犯錯,根據過錯大小,從警告,記過,降級,撤職,辭退,開除,需報上級ga機關,同級ga機關紀j督c部門,dw上會討論后才能由單位給予相應處理結果。協警協勤協管治安員聯防隊員則是直接退回外包公司處理。
8.2020年輔警沒有改革立法前,沒有統一標準,有些地區輔警和協警協警協勤協管治安員聯防隊員叫法混亂,隨便佩戴并不統一的標識制服,立法后的輔警條例明確規定治安聯防,治安志愿者等社會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g機關從事保衛,保潔,膳食等后勤工作人員不屬于輔警。
9.面向優秀輔警轉事業編(工勤編),參照工勤編待遇考試也在各地逐步展開,各種制度都在逐步完善中,說這幾年是輔警改革年都一點不為過。
10.2020年開始全國輔警改革立法,各省人大立法委員會相繼頒布輔警條例(法規),條例(法規)明確了輔警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履職結果由所屬公a機關承擔,也明確規定了在公a機關指揮下或者民警帶領下,滿足這兩個條件其中之一,即可輔助執法,疏導交通,勸阻或者糾正交通違法行為又或者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在法律上完全沒問題的,合法合規,但不能涉及最終處罰結果。對當場糾正勸阻不聽的違法人員,可以出告知書,告知違法人去公a機關接受民警處理,比如車輛違停抄牌貼告知書,或者直接對講機呼叫民警過來處理,也可以直接扭送公安機關。(具體參照各省輔警條例法規具體條款)
???? 11.按照近些年全國各地法院實際判例,毆打執勤輔警,在有民警在場情況下基本是按襲警罪量刑。輔警單獨執勤期間被毆打基本都是按照妨礙公務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量刑,無論哪一款都夠喝一壺了,進去踩幾年縫紉機是肯定夠了,而辱罵侮辱阻礙輔警執行職務,大概率行政拘留。
???12. 最后,有人問各個單位那么多人,為什么就輔警一直是焦點就這么特殊,還要單獨給這個群體立法?知道每年輔警因公犧牲和負傷有多少?2019年147人因公犧牲,5699人因公負傷,2020年165人因公犧牲,3886人因公負傷,2021年131人因公犧牲了,3420人因公負傷,2022年179人因公犧牲,3470人因公負傷…和平年代危險系數和勞動強度能堪比消防的也就是輔警了,可以說我國治安有今天的成績,輔警在其中立下汗馬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