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場所承諾書下載、個人承諾書范本
目前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大力推行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自主申報承諾制。在全區范圍內,對住所作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書(含行政執法文書)送達地登記,實行自主申報承諾制。依托齊齊哈爾政務服務網,在“齊齊哈爾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專區內,無需向登記機關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只需填寫《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材料,即可進行相關設立、變更登記業務。
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
(適用于設立/變更登記)
填寫說明:
1.申請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申請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人為全體股東,國有獨資公司申請人為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為董事會成員;合伙企業申請人為全體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申請人為投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人為全體成員,個體工商戶申請人為全體經營者;變更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請依據實際情況勾選□,符合該項勾選“√”,不得多選空選。勾選“其他”項,請補充填寫具體內容。
3.地址應該按照市、縣(市)區、路(街、大道、巷、鎮、村)、號樓、房格式申報,做到規范、清晰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