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車庫轉讓協議書范本;車庫買賣合同協議書
周先生住在杭州金隅觀瀾時代天筑小區,他說七月份通過金地置家的一位工作人員買了一個車位,結果他發現,自己跟樓下鄰居買的竟然是同一個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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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曹顧問”買的車位
都有業主說是自己的?
金隅觀瀾時代天筑小區位于杭州下沙,周先生說,他買了這里的二手房,因為小區停車緊張,一直想買個車位,七月份他去物業詢問了車位的事情,物業工作人員給他引薦了一位曹顧問。
:“曹顧問告知我妻子說這邊有個車位,在電梯口,比較近,當時報價是17萬元,我想價格也不是很貴,于是當即決定要買了?!?/p>
這是曹顧問的名片,上面介紹說他是金地置家的房產經紀高級置業顧問。
周先生說,金地置家跟小區的物業公司——金地物業,在同一個地方辦公,7月23號,這位曹顧問通知他去物業簽合同。
:“我跟物業工作人員說,我是過來買車位的,物業工作人員也幫我引薦過去了,同時還給我倒了一杯水,我覺得這個應該是沒問題的,物業是承認的嘛,然后我就直接跟他簽了?!?/p>
周先生的車位轉讓協議上,甲方也就是轉讓方是一位陳先生,丙方是曹顧問。
周先生說,他先付了三萬塊錢首付款給曹顧問,又把十四萬的尾款付給了陳先生。
可等了一個多月,他還沒有拿到車位,便去物業詢問。
:“物業經理跟我說,他(曹顧問)存在一些職務上的問題,他說現在也在查他,然后我就要求去查車位的真實性,一查就發現業主姓名對不上,打電話給原業主,原業主跟我說她根本不認識這個陳先生(當時那個陳先生在賣車位給你的時候,你沒有看一下他當初的購車位的合同嗎?)他跟我說這個合同丟掉了,需要去補辦的,因為我覺得物業給我做擔保的,所以問題不大?!?/p>
周先生簽的合同上,還蓋了金地物業觀瀾時代天筑管理服務中心的章。周先生說,他把這事發到了業主群里,說自己買的3杠152號車位有問題,樓下鄰居鄭先生看著這個車位號碼有些眼熟,馬上去翻了一下自己的合同。
:“然后我就發現他的車位跟我的是同一個車位(當時你是怎么買的這個車位?)我也是找物業,物業在業主群里面發出售車位,因為我自己有這個需求,我感覺還可以,就聯系上他(曹顧問)買這個車位?!?/p>
鄭先生說,他跟周先生情況一樣,由曹顧問介紹,跟同一位陳先生簽了合同,價格同樣是十七萬。得知情況之后,周先生報了警。
:“第一次報警的時候,也是要求我們協調嘛,當時他(曹顧問)跟我說自己名下有兩個車位,我的意思是先抵押一個車位給我?!?/p>
周先生說,曹顧問告訴他,車位的錢已經付了,但還沒有轉讓,就讓他跟車位的原業主直接交易。
這一次,周先生看了原業主的車位轉讓協議,確認無誤后,他跟原業主簽了合同,車位號是1杠117號。
周先生以為事情就這樣解決了,結果在業主群里面,一位呂女士表示,自己通過曹顧問買的車位也是1杠117號。
:“曹顧問他說這個車位是他自己的,原房東原業主那里買過來的,買過來以后他就轉手賣給我們(所以你直接是跟這位曹顧問簽的合同)我們總共是交了十四萬八千元,直接給姓曹的這個人?!?/p>
2
物業:曹顧問可能私刻了章
警方介入調查
記者試圖聯系這位曹顧問,但對方已經關機,業主們表示他們已經報了警。周先生之前說過,金地置家跟小區的物業公司——金地物業在同一個地方辦公。那么作為管理小區的金地物業,對這件事情又了解多少呢?
在金地物業杭州觀瀾時代天筑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門口,掛著金地物業和金地租售中心兩塊牌子,金地租售中心的牌子下寫著:金地物業旗下專業房產經紀機構。
業主們說,當時這位曹顧問就在這里辦公,并且自稱是物業工作人員,但給的名片上又寫著金地置家。
:“(曹顧問)是金地置家的(他算是物業的還是單獨的金地置家這邊?)這邊我們有領導在,我是這邊工作人員?!?/p>
:“他之前是物業的,是金地置家的員工(都是同一家公司吧?)對(他這個情況是怎么樣的呢?你們了解到)這個我們公司有規定,我是不可以隨便面對媒體的,你的問題我可以讓媒體對接人跟你說,你方不方便留一下你的電話(可以)?!?/p>
之后,金地物業的媒體對接人聯系了記者,說是一位劉經理可以接受采訪。劉經理表示,他負責金隅觀瀾時代天筑的物業工作。
:“他(曹顧問)這邊屬于中介這邊的,屬于這個置換這邊的工作人員(那么他合同上面那些章怎么蓋是物業的章?)這個章通常來說,是我們自己物業服務中心發通知的章,這個沒有任何的一個法律效應的(你們什么樣的章有法律效應?)金地置業,置業這一塊的章,他們跟客戶這一塊一個,這個合同什么的,是有專門的一個合同的流程,要去申請(公章)的(那這個章怎么會到曹顧問的手里面?)這個章是這樣的,這個章原則上來可能是他自己個人,有可能是自己私刻的,個人行為啊,因為我們手里的用章,都有用章申請?!?/p>
劉經理說,真正的公章是圓形的,不是這種橢圓形的,而且上面也不可能印電話號碼。
平時這個公章都鎖在保險柜里,需要跟財務提交申請之后,才能拿出來使用。劉經理還告訴記者,八月份他們接到業主反映車位的情況后,就對曹顧問進行了停職處理。但記者發現,在9月10號,還有業主在曹顧問介紹下簽了有關車位的合同。
:“九月份他還在做這項工作,那肯定就是有類似于這種,自己有私刻公章的東西(那你們是怎么給他停職的呢?)我們是書面通知他的(停職之后他私底下還有跟業主聯系,這些你們都不知道嗎?)這個具體就是他個人的行為了(那你們有告訴業主這位工作人員已經被停職了這個消息嗎?)作為這個事情來說的話,我們原則上來說,對于這種,發現問題,那我們公司也有調查的一個時間段,我們不可能說發現問題,然后就說這個人怎么樣,你說沒有確鑿的證據,我不可能跟業主說這個人怎么樣。作為我們來說,說實話我們也是最大的一個受害者,我們肯定是最大程度的來幫業主一起去挽回這個損失嘛,對吧?!?/p>
通過這位曹顧問買車位的業主們建了一個群,里面有20個人,基本上都以14萬到18萬之間的價格買了車位,現在這些車位都沒能成功過戶。
目前,警方已經立案調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