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轉崗原因怎么說好;好的內部轉崗理由
有網友私信說:“在公司入職1年半了,8月13號領導突然說公司要轉型,要求我轉崗到營銷部出去跑業務,問我接不接受,不接受就只能離職,并且明確表示離職不會有任何補償,給我的期限是8月18號,我該怎么辦呢?”
其實,稍微懂點勞動法的人都知道,公司只要是按照正常流程辭退員工,就需要支付相應的賠償金,那么對于這種以調崗的名義逼迫員工主動辭退的伎倆,勞動者該怎么應對呢?(本文干貨較多,建議收藏起來慢慢看)
1.首先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調崗,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方可執行,所以,如果工作單位單方面通知你要調崗,那就是妥妥的不合法行為了。
2.其次,調崗必須要有正式的審批程序,口頭通知是無效的,必須要有調崗使用的專用表格,經過雙方簽字確認才可以。調崗書面通知,里面必須載明崗位及相應的薪資待遇。
3.最后,調崗必須進行勞動合同變更,如果公司沒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這也是不合法的。
1.首先了解一下,公司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是逼你走人還是臨時安排,如果就是逼你辭職,那我們就堅持住不走人,因為公司的目的很明確就是想不支付補償金的前提下讓你主動離職,這樣剛好合了公司的意。
2.一定要讓公司出具出具相應的調崗通知,這個是用來維權的必要證據。
3.在收到書面的調崗降薪通知后,一定一定要拒絕,堅決不能簽字。如果沒有簽字環節,直接讓員工去調崗后的崗位報到,員工也不能去。
4.堅決不要主動辭職,在你掌握證據后可以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5.有關調崗的證據收集齊后,員工可直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
1.壓重擔,不堪重負加重考核pua,這是最為常見的招數了,老板先讓你覺得器重你要培養你,實則只是針對你安排額外工作。結果,老板還對你的工作經常不滿意,找各種理由對你進行罰款懲罰等,那你要清楚地知道,老板的目的就是讓你受不了,甚至不堪重負出現工作失誤,進而合理辭退你。
如何應對:當工作任務超負荷的時候,要主動和領導還有人事部進行溝通,保留溝通的證據,要求安排合理的工作量。同時當自己的任務完不成時,就要立刻申請加班,這樣公司就不得強制要求你進行加班了。
2.調崗調薪調福利,隨意變更試用期: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如有變更必須進行協商,而這其中最常見的就是:①明升暗降、原來9000的工資現在變成4000底薪+5000績效再加1500的獎金,其實最終收入還是減少的。②分階段調崗,逐漸替換你原有的工作內容,甚至安排跑腿打雜的工作。這些都是需要警惕的。
應對方式,前文已經調崗那里說到了。
3.找人替代你的工作,讓你坐冷板凳,比如給你找助理的方式,給你安排一個徒弟,讓你幫忙帶,實際上是在分擔你的工作。
應對:這個時候你要明確的跟領導說你的工作情況,并明確領導的意圖,并保留溝通證據。如果領導明確安排一個人接替你的工作讓你無所事事,這里的建議就是選擇“躺平”,并保留平時的工作安排記錄 。如果躺平影響你的績效,那么就要明確的跟領導還有人資說明你并沒有被分配到工作內容,并且保留充分的證據,這樣即使影響到績效,也能證明不是自己的責任。等一段時間過去后,老板發現你躺平的成本很高,要不給你恢復內容,要不依法給你賠償。
4.聯合員工將你邊緣化,言語行為很暴力:開會的時候故意不叫你,聚餐的時候故意留你一人加班,工作總結時總拿你當負面典型。
應對:和前一條類似,選擇裝傻。如果事情升級老板言語粗暴就保留相關證據,有利于事后維權。
5.讓你變成業務代理人或者合伙人,說白了就是跟你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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