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傷殘鑒定申請書、個人如何申請傷殘鑒定
對于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損害的,受傷的人要根據自己受傷的嚴重程度進行傷殘等級的鑒定,那么發生交通該事故后怎樣做傷殘鑒定?就此,希望本文能給大家詳細講解一下,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七十六條規定 ”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財產損失數額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所以,傷殘評定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中心,如果當事人沒有鑒定所的相關信息,可以向部門或律師所進行咨詢,當事人自行選擇相關鑒定機構。如財產損失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則不能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應當由部門委托。(現實中一般是由部門或律所、法院委托)
1、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如無責任認定書,則說明事故經過等情況)
2、鑒定聘請書(公安機關或法院委托)傷情鑒定申請書;
3、住院治療過程記錄:入院記錄、出院記錄、診斷證明、病歷,X片、CT及診斷報告。
4、傷者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1、被鑒定人(傷者)攜帶上述資料需要親自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等級、二次手術費用、誤工費用、營養期限、護理費用等相關項目的鑒定。(鑒定按項目來收費)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給鑒定部門人員,并交納相關鑒定費用,留下聯系方式,等待鑒定機構電話通知,預約時間,由被鑒定人家屬陪同前往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提前約定,評時時機可行時,第1、2可以同時進行)
3. 關于鑒定收費,各省價格都不一樣,省內的機構基本一致,收費標準也體現地區差異,(鑒定費用一般是由當事人先行墊付,索賠時可要求對方支付該鑒定費用。)
4、等待鑒定結果。(視情況而定,復雜的一般會進行三次鑒定,由多個專家組進行研究鑒定)
本文作者:三茅人力資源專欄作者——關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