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公共基礎知識必背(公務員考試常識1000題)
2023年中級經濟師《中級經濟基礎》第二部分內容為財政,每年考核分值占比較高。下面為大家整理了第二部分17個考前必會考點匯總,大家快掌握起來吧!
財政-考前必會考點
【考點一】財政的基本職能
(一)資源配置職能-機制和手段
1. 確定社會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圍
2.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
3. 為公共工程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4. 引導和調節社會投資方向
通過政府直接投資、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方式,引導和調節社會投資方向,提高社會整體投資效率。
5.提高財政自身管理和運營效率
(二)收入分配職能
1.明確市場和政府對社會收入分配的范圍和界限
2.加強稅收調節
(1)通過稅收進行的收入再分配活動是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的收入的直接調節,具有一定的強制性。比如:①通過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將企業和個人的收益調節到合理水平;
②通過資源稅調節自然資源形成的級差收入。
3. 發揮財政轉移支付作用
(1)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對收入進行再分配,是將資金直接補貼給地區和個人。
(2)舉例
①增加對經濟發展相對較慢地區的轉移性支出;
②增加社會保障、收入保障、教育和健康等轉移性支出。
4.發揮公共支出的作用
(三)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
1.推動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基本平衡。
2.調節社會投資需求水平和社會經濟結構
(1)通過稅收、財政補貼、財政貼息、公債等,調節社會投資需求水平,影響就業水平,使經濟保持一定的增長。
(2)通過財政直接投資,調節社會經濟結構,調節社會有效供給能力。
3.通過稅收等調節個人消費水平和結構。
4.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協調健康發展。
【考點二】財政支出規模及其增長趨勢
(一)財政支出增長率
計算公式為:
(二)財政支出增長的彈性系數
1.含義
(1)財政支出增長的彈性系數是指財政支出增長率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之比,用Eg表示。
(2)彈性系數大于1,表明財政支出增長速度快于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
2.計算公式為:
(三)財政支出增長的邊際傾向
計算公式為:MGP=ΔG/ΔGDP
【考點三】購買性支出、轉移性支出
(一)購買性支出
1.政府消費性支出
(1)社會總消費包括居民消費、企業消費和政府消費,社會總消費構成了社會總需求的一部分,所以,政府消費性支出就成為社會總需求的組成部分。
(2)在國家財政支出項目中,屬于政府消費性支出的有行政管理支出、國防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等。
2.政府投資性支出
與非政府投資相比較,政府投資性支出具有以下特點:
(1)非營利性。
(2)長期性。
(3)外部性。
?。ǘ┺D移性支出
1.社會保障支出
(1)社會保險。
(2)社會救助。
(3)社會福利。
(4)社會優撫。
2.財政補貼
【考點四】財政收入
(一)我國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科目(四類)
(1)稅收收入;
(2)非稅收入;
(3)債務收入;
(4)轉移性收入。
(二)非稅收入包括八款:
(1)專項收入;
(2)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3)罰沒收入;
(4)國有資本經營收入;
(5)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6)捐贈收入;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8)其他收入。
【考點五】財政集中度與宏觀稅負
衡量宏觀稅負的口徑(從小到大排列)
(1)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2)財政收入(一般預算收入)占GDP的比重;
(3)財政收入(一般預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計占GDP的比重。
【考點六】拉弗曲線與征稅的限度
1.拉弗曲線的含義
(1)拉弗曲線是對稅率與稅收收入或經濟增長之間關系的形象描述。
(2)該曲線的基本含義是:保持適度的宏觀稅負水平是促進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條件。
2.拉弗曲線的機理
(1)在較低的稅率區間內,稅收收入將隨稅率的增加而增加;
(2)由于稅收會對納稅人投資和工作的積極性產生影響,繼續提高邊際稅率超過一定的限度:
①將對勞動供給與投資產生負激勵;
②進而抑制經濟增長,使稅基減小,稅收收入下降。
【考點七】稅負轉嫁的方式
【考點七】國債
(一)國債的政策功能
彌補財政赤字
2.調節貨幣供應量和利率
(二)國債的限度
1.衡量國債絕對規模有三個指標:
(1)國債余額,即歷年累積債務的總規模;
(2)當年發行的國債總額;
(3)當年到期需還本付息的國債總額。
2.國債的限度是相對國民經濟的應債能力(GDP)而言的, 考察一國國債的限度,主要還是要考察國債的相對規模。
3.衡量國債相對規模有兩大指標:
(1)國債負擔率
國債負擔率又稱國民經濟承受能力,是指國債累計余額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
(2)債務依存度
①債務依存度是指當年的債務收入與財政支出的比例關系。
②反映了一個國家的財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發行國債來實現的。
(三)國債發行方式
公募招標方式
(2)承購包銷方式
(3)直接發售方式
(4)隨買發行方式
(四)國債償還制度
(1)抽簽分次償還法
(2)到期一次償還法
(3)轉期償還法
(4)提前償還法
(5)市場購銷法
【考點八】稅制要素(稅收制度的主要因素)
(一)納稅人 (納稅人、負稅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和負稅人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①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和負稅人一致;
②增值稅、消費稅,納稅人和負稅人不一致(即稅負轉嫁)。
(二)課稅對象
(三)稅率
稅率是指稅法規定的應征稅額與課稅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應征稅額的標準,是稅收制度的中心環節。
稅率的高低,體現著征稅的深度。
應征稅額=課稅對象×稅率。
【考點九】稅收分類
(一)按課稅對象分類
1. 所得稅(一般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2. 貨物和勞務稅(如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
3. 財產稅(如房產稅、契稅和車船稅。)
4. 資源稅(如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5.行為目的稅(如印花稅等。)
(二)按計量課稅對象的標準不同分類
1.從價稅(如增值稅、所得稅等。)
2.從量稅(如消費稅中的啤酒、汽油、柴油等項目。)
(三)按稅收與價格的關系分類
1.價內稅 (如消費稅)
2.價外稅 (如增值稅)
(四)按稅負能否轉嫁分類
1.直接稅(如所得稅、財產稅。)
2.間接稅(如各種增值稅、消費稅。)
(五)按稅收管理權限和使用權限分類
1.中央稅(如消費稅、關稅。)
2.地方稅(如契稅、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
3.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如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考點十】增值稅
(二)稅率與征收率
1.稅率:增值稅的稅率,適用于一般納稅人,目前有13%、9%、6%和0共四檔稅率。
主要記憶:9%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
暖氣、冷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煤氣、沼氣;
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包括糧食在內的農產品、農機、農藥、農膜;
自來水、熱水;
食用植物油、食用鹽、居民用煤炭制品;
飼料、化肥、二甲醚。
(2)納稅人提供:
不動產: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建筑、郵政、交通運輸、基礎電信。
2.征收率
(1)增值稅的征收率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和特定一般納稅人,均按3%的征收率計征;
(2)但銷售自行開發、取得、自建的不動產以及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按5%計征。
【考點十一】消費稅
(一)稅目和稅率
1.稅目(15類)煙、酒;摩托車、小汽車、游艇、成品油;鞭炮焰火;高檔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檔手表、高爾夫球及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電池、涂料。
【考點十二】企業所得稅
(一)稅率
(1)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2)適用稅率20%的情形:
①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
②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
【提示】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應納稅所得額以及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和抵免稅額
【考點十三】個人所得稅
(一)課稅對象(共9項)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考點十四】房產稅
(一)納稅人和征稅對象
1.納稅人
(1)在我國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
(2)具體包括產權所有人、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屋。
(二)征稅范圍
1.房產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不包括農村)、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屋。
2.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三)稅率
1.我國現行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
2.從價計征和從租計征實行不同標準的比例稅率。
(1)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
(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
(四)計稅依據
1.房產稅以房產的計稅價值或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1)按房產計稅價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2)按房產租金收入征稅的,稱為從租計征。
【考點十五】契稅
(一)納稅人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2.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3.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1)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二)征稅范圍
土地、房屋權屬未發生轉移的,不征收契稅。契稅的具體征稅范圍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的轉讓
3.房屋買賣
4.房屋贈與
5.房屋互換
(1)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稅法規定征收契稅。
(2)企業破產清算期間,對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征收契稅。
(3)土地、房屋典當、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為,不屬于契稅的征收范圍。
【考點十六】財政政策的工具
【考點十七】財政政策乘數
(一)政府購買支出乘數
計算公式及結論
(1)政府購買支出乘數KG
=國民收入變動率?Y/政府購買支出變動率?G
=1/(1-b)
式中:b代表邊際消費傾向。
(二)稅收乘數
計算公式及結論
(1)稅收乘數KT
=國民收入變動率?Y/稅收變動率?T
=-b/(1-b)
(2)同稅收乘數比較,購買性支出乘數大于稅收乘數。
(3)這說明增加財政支出政策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大于減稅政策。
(三)平衡預算乘數
計算公式及結論
(1)平衡預算乘數Kb
=國民收入變動率?Y/稅收變動率?T
+國民收入變動率?Y/政府購買支出變動率?G
=KT+KG
=-b/(1-b)+1/(1-b)=(1-b)/(1-b)=1
(2)即使增加稅收會減少國民收入,但如果同時等額增加政府支出,國民收入也會以支出增加的數量增加。
(3)這意味著即使實行平衡預算政策,仍具有擴張效應,其效應等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