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鎮長開網約車 在上班時間接單時被查
38歲的洪升,是安徽省黃山市歙縣王村鎮副鎮長。5月中旬,身處困境的他在滴滴網絡約車平臺注冊成為車主,6月15日上午9時許,他在上班時間接單時被查。“不管組織怎么處理,我都坦然接受。”17日,接受完運管部門調查的洪升表示,出事后壓力很大,雖然自己確確實實有家庭困難,但錯了就是錯了。(6月19日《三秦都市報》)
一位堂堂的副鎮長,竟然在工作時間兼職當起網約車司機,很是讓人驚訝,簡直顛覆了官員在公眾腦海中的固有形象。盡管開網約車的洪升只是一名基層官員,但畢竟近年來,人們很少看到官員極為貧困的實例見諸報端,這下洪升因家庭困難而開網約車的事兒一經曝光,著實讓人感到很新奇。也正因如此,許多網友對于洪升的遭遇表示同情,有人甚至想當然地稱贊他是一名好官、清官,有困難不向組織伸手,寧可跑出租車也不貪污受賄。
誠然,官員利用上班時間掙與職務無關的外快,比起以權謀私的勾當來,其危害要輕得多,激起的民憤也要小很多。而且,洪升被抓的那次,是在去開會途中用私車順路拉客,并非公車私用,相反是私車公用??墒?,這些并不意味著洪升的做法就是可取的。根據《公務員法》第53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如果洪升是做好人好事讓人坐順風車,那么其行為讓人無可指摘,反倒令人欽佩;而一涉及“營利”二字,性質就不同了。且不說可能涉嫌非法運營遭查處,對他來說,《公務員法》更是一條紅線。
或許有人會說,洪升兼職跑滴滴才一個月,毛收入才3000多元,刨去油錢,剩下的更少。如果因此受處罰,會感到很冤屈。此說看似有理,實則經不起推敲。我們要看到,嚴格執法,正是防范官員由不貪變貪、由小貪變大貪的必要舉措。如果執紀、執法今天能松一寸,讓人鉆出個窟窿,那在“破窗效應”的作用下,明天就可能松一尺,產生惡性循環。
所以,對于副鎮長洪升的滴滴拉客,相關部門的處理應該情與法分開,一碼歸一碼。一則,人家確有經濟困難而沒向組織開口,組織不能坐視不管,而應給予必要的救濟和幫助;二則,洪升的違法違紀行為盡管輕微,也該受到應有處罰,起到警示作用;三則,既然此事已成公眾關注的熱點,洪升已被一些網友捧稱為“清官”,當地紀檢部門就不妨順應公眾關注的目光,給出一個較為具體、詳細的調查結果,從中,人們或許能窺見基層公務員真實的經濟收入狀況。
多年來,由于一些小官巨貪案例的影響,基層公務員在人們心目中的整體印象都蒙上了一層灰。事實上,“一方曲鱔吃一方泥”的貪腐官員畢竟只是少數,而像洪升這樣月薪僅3000多元、比較貧困的基層干部,倒可能具有一定代表性。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不妨把副鎮長開網約車事件當成一個標本來解剖,使其成為公眾了解基層官員的另一個窗口,這對于化解百姓對于官員群體的猜疑,也許不無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