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書
法院判決書
案件回放
2015年6月8日,《法制晚報》獨家報道了“通遼一村支書捅死‘釘子戶’”一案。建國村村民張榮為“釘子戶”,向拆遷方索要賠償款過高,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建國村村支書徐慶屹,便將其從家中約出來,持刀連刺對方,致對方不治身亡。
法晚記者了解到,徐慶屹今年46歲,事發時任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人大代表、建國村村支書。
2015年6月2日,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徐慶屹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高某某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一審判決后,2015年8月12日,檢察院認為量刑不當提起抗訴,認為被告人無任何法定或酌定從輕情節,二審理應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隨后,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將此案發回重審。
2016年3月23日,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此案。
今日下午3時,被害人家屬接到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再審判決:徐慶屹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