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精彩的典型判例引路強過千言萬語
“搞一個典型的,其他類似情況就好解決了。”7月9日,陽江市陽東區塘坪鎮朋江村黨支部書記麥宗福在談到自己在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的各種糾紛時,總結了這樣一條經驗。所謂“判例”化解法是指,對涉及面廣、影響大的典型糾紛案件進行立案仲裁,通過“判例”式化解糾紛法,引導相關糾紛主體參照“判例”進行化解。(7月17日《南方日報》)
農村土地確權工作不僅政策性強、牽涉面廣,更突出的是村民之間、村集體與村民之間的糾紛矛盾比較復雜,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一些農村地區個別土地確權“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因為互不相讓,爭個你死我活是輕的,重者斗毆至傷、至殘、至死,為了平息紛爭只好暫緩確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啟動之年,廣東的農村土地確權試點工作取得新的進展,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從2015年起,廣東省將按照“2014年擴大試點,2015年全面鋪開,2016年基本完成”的總體安排推進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為順利推進土地確權工作,廣東省出臺了系列政策文件,但有的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或者雙方法規意識和知識都不清楚,無法包羅萬象式的解決一切問題,因而迫切需要基層創新工作經驗。陽東區樹立判例為典型,引領類似問題“按圖索驥”,無疑值得推而廣之。
對涉及面廣、影響大的典型糾紛案件進行立案仲裁,只是化解矛盾的第一步,讓雙方在仲裁或判決過程中展開充分辯論,最終提高法治意識,學會以法維權才是關鍵。各方辯論雖然要以法規為準繩,但是否最終為各方所接受,不是照本宣科就可以的。佛教《法華經》中有一個“長者救子”的故事:有個老富翁家里只一個門,一天發生大火,青壯年都沖了出去,可孩子卻還在瘋玩。老人非常著急大聲喝斥孩子出去,但孩子就是不理睬。老人急中生智,慌忙打開倉庫,叫孩子帶上玩具,跟他到屋外的廣場玩。這時孩子一窩蜂沖出家門。這個故事雖然非常通俗淺顯,但道理非常深刻:要采用碰觸到對方“痛點”的方法才有效。
把確權糾紛的特點和判決依據的要點亮出來,讓各方在發表自己意見中心服口服,當是立案仲裁的精髓。不管各方看法如何烽煙四起,但都會在唇槍舌劍中越辯越明,土地判給農戶判得有歷史和法規之理,不給承包者也要有合同和占有依據。不論是面紅耳赤還是口沫橫飛,任何貓膩都瞞不過專業的眼睛。這樣你來我往的刨根問底,就如武林高手過招,立案仲裁就不再是政府部門高高在上的一錘定音。這樣的典型判例引路強過千言萬語,解決類似問題無須再花太多的人財物和時間投入。
當然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信息占有越多立案仲裁效果就越好。有糾紛的土地無論判決給誰,都會觸動另一方的眼前利益,極力對抗是情理之中。因而在立案仲裁之前,要把所有信息特別是關鍵信息公開,讓熱心人士對事項有全方位的了解,有充足的時間進行調查論證。在獲取充分的信息后,讓參與各方暢所欲言也是關鍵。如果沒有機會發表意見,或者不能充分地表達自己的觀點,雖然判決有法理但另一方不能接受堅持上訴,或者判決不全面卻不能糾錯,那么大量的準備工作也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