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騷擾電話不應繞道走
深圳市民頻頻受“0755-237”開頭電話騷擾一事,經深圳商報報道后引起廣泛關注。有市民來電反饋稱,除了237外,一些3、6、236開頭的電話也頻頻騷擾,讓人不勝其煩。(8月3日《深圳商報》)
生活在深圳,很多人都免不了受到騷擾電話的“洗禮”。尤其是近幾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異?;钴S,那些針對買房或貸款的騷擾電話,如同魅影令人難以擺脫。
現代社會通信異常發達,電話或者網絡營銷以方便快捷贏得人們青睞,營銷人員通過電話與客戶或者潛在客戶溝通交流,也很正常。然而,你會經常突然接到陌生人電話,他像老朋友一般與你喋喋不休,殷勤詢問你最近要不要買房、需不需貸款。我的錢不是大水打來,即便買房或者貸款,我也得上門,看到牌照齊全的實體中介公司,或者懸掛醒目標識牌的金融機構才可能進行交易。網絡、電話詐騙何其多,電話談生意我不敢啊。有時又想,不可能所有來電者都是騙子,人家混碗飯吃也不容易,明知是騷擾,也還是按下接聽鍵,誰知那人偏偏不識趣“窮打猛追”,你若說已買房不需要了,他會接著問“你在哪里買的,多少錢?”或“某某處有個商鋪,價錢很劃算”……最讓人受不了的是,隔個三五天,同樣的電話再次打來。
深圳1800多萬常住人口中有1500多萬屬外來人口,眾多人口需要買房、租房、借貸以及快遞購物,這是騷擾電話的豐厚土壤。騷擾電話之所以層出不窮,根本上還是源于利益驅使。給100個人打電話成本很低,但只要其中有1個人生意談成,那么便可收獲可觀利潤。
市民頻繁接到騷擾電話,哪些機構應該負有責任?房地產中介、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有某些快遞公司,恐怕難脫干系。市民并未到處派發個人信息,然而只要在一家銀行、中介抑或快遞公司留下蹤跡,信息就像長了翅膀一般飛到“千家萬戶”,這幾家機構都有可能泄漏客戶信息。移動、電信、聯通等電話運營商難辭其咎。用戶購買電話服務,就是與運營商締結了使用與服務契約。就像公共交通出行,公路、鐵路與航空公司均要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一樣,公眾使用電話,運營商沒有理由不保障用戶電話使用的安全性,運營商亦有責任保護客戶避免電話騷擾。作為維護通信安全與公共安全的職能部門,通信管理局與公安部門亦是責無旁貸。
針對無孔不入的電話騷擾,“深圳應該利用特區立法權率先立法,進一步明晰職能部門、通信企業職責,增加信息騷擾者的違法違規成本。”立法當著眼于敦促電話運營商積極作為。對于在終端可查控的騷擾電話應及時干預屏蔽,嚴重的可交由公安機關查處;即使對于終端無法查證的騷擾電話,也應想辦法攻克技術難題,讓其無所遁形。還應對中介、銀行、快遞公司等規范文明執業予以法律約束。
當前,人們對騷擾電話無可奈何、有關部門喊著“沒辦法”,終歸還是因為法律法規滯后與缺失。面對新形勢、新問題、新情況,要讓市民安全舒心使用電話,法律不能再袖手旁觀,是該要亮劍出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