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拒老人”折射保險服務短板
82歲陳大爺想到川西玩一圈,參團旅游未果。10日,記者了解到,旅行社考慮到陳大爺年紀大,有人陪同才可以報團,但大爺執意要獨行。雙方鬧得很不愉快,報了警。重慶市沙坪壩區快處警民警很快到了現場,安撫陳大爺。最終,陳大爺答應回家和家人商量。(8月11日《重慶晚報》)
從表面上看,重慶這家旅行社拒收82歲陳大爺,有點不盡人情,存在歧視老年人之嫌。殊不知,旅行社也是企業,有經營自主權;為了規避風險,拒絕70歲以上的老人參團旅游,也是在行使經營自主權。更何況,一些旅行社受自身條件限制,不具備接受高齡老人隨團旅游的能力;從這一點來看,旅行社拒收82歲陳大爺,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也是對老年人的一種保護。
眾所周知,組織游客出行,本就具有較高的安全風險,老年人又是高風險人群。一般的旅游公司,不具備保證老年人安全出行的能力,為了降低成本,車輛安全、保險手續不完善等問題,都會成為潛在隱患,不得不予以規避。由此,也令旅行社和保險業的一個“潛規則”浮出水面——70歲老人出游,“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多不保不賠。雖然這種對70歲以上的老人不保不賠的做法,并沒有法律依據,但目前市面上的一些險種對老年人投保,確實存在尷尬的“難言之隱”。
根據《2013年中國旅游業統計公報》,2013年中國國內旅游人數達到32.62億人次,出境旅游達1.29億人次。其中,老年人隊伍在不斷壯大,根據老齡委的統計,有兩成是老年人。而《中國城市老年人生活形態及消費行為調查》更顯示:16.4%的老年人是“旅游控”。然而,保險公司對70歲以上老人不保不賠,繼而旅游公司拒收70歲以上老人,顯然影響了老年人出游的積極性,損害了老年人的權益。
可見,旅行社拒收老人,折射社會保險短板。換言之,老人出游,需保險“伴游”。不可否認,保險公司是企業,也要從自身利益出發。但隨著中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有能力旅游的老年人越來越多,保險產品的設計,最終得落實到消費者的需求和人性化的原則上。因此,拒保高齡老年人的“潛規則”,肯定是行不通的。2013年,作為一項優待政策,北京市推出“老年意外傷害保險”,主要經營模式為以商業保險公司為主導,政府托底。事實上,除了北京,杭州、上海等地,也推出類似的“銀發無憂”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項目。至于資金的缺口,可以來自民間,也可以來自央企、國企的“特別收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