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村民割草起沖突 “女村長”阻礙執行公務被拘
前天上午,幾名村民代表早早地趕到了大朗大有園,東莞唯一的“女村長”陳廣玲在拘留5天后,終于被釋放了。20多名村民在村辦公室門口站著迎接她回來。村民散去時,陳廣玲才顯出疲憊和心酸。“我是為村集體的事情,也只是在說理,怎么就說我妨礙公務呢”,她無法理解,也不甘心。
村民割草起沖突 “女村長”阻礙執行公務被拘
事情要從8月1日說起,村民代表鄧樂香告訴記者,那一天村民阿浪叫了3個工人在同沙生態公園荷花池邊上割草,有一個工人下到荷花池里把邊上的荷花也割掉了。“生態公園的人以為他們要把整個荷花池里的荷花割掉。”鄧樂香說。
保安讓阿浪不要再割了,阿浪不同意,雙方僵持不下。阿浪打電話給陳廣玲,在家休息的陳廣玲馬上趕到現場。對于阿浪的行為她覺得并無不妥。“荷花池是我們村的,就是把荷花割了也沒什么問題啊。”陳廣玲說。
保安見無法讓村民停止割草,于是把情況反映上去。不一會,執法分局工作人員和同沙派出所的民警趕來了現場。阿浪被拉上警車。陳廣玲有些著急了,“本來村民割草是很小的事,把人抓走了怎么行”。根據村民說法,當時警車停在路邊上,陳廣玲來到警車邊,希望好好溝通。
民警在現場拉起了警戒線,讓工人從警戒線內出來,工人不肯。隨后,陳廣玲和幾個工人被拉上了車,帶到了同沙派出所。
陳廣玲等人被帶到派出所時是上午11時,至凌晨2時多,陳廣玲和阿浪還有3個工人被放回家。8月11日中午,陳廣玲接到東城公安分局的電話,要求她下午過去一趟,要再調查一下8月1日的事。
當天下午3時,她趕到東城公安分局旁的東城派出所,隨后被拘留。派出所給的通知書上寫著,陳廣玲因“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于8月11日被行政拘留5日。
“既然拘留了,那肯定是有證據的”
陳廣玲打算申請行政復議。對此,廣東銘致律師事務所主任喬森律師說,陳廣玲的案件具體要看公安部門的證據,“但如果村民并沒有什么拉拉扯扯的舉動,也沒有說強行阻撓,這個妨礙公務的行為其實就是可算可不算的”。
對于“陳廣玲老是帶著村民強出頭,所以要嚇唬一下她”的說法,喬森認為,“這個沒有證據不好亂說,但這提醒村民和村干部,做事情一定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
同沙生態公園工作人員對陳廣玲被行政拘留5日的事也早就知道,“因為權屬問題,以及占地費的問題,村民和公園一直在鬧。但她被拘留那是公安部門的決定,跟我們無關。”一工作人員說。
而東城警方對陳廣玲被拘一事不愿置評。“既然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決定,那肯定是有證據的。”一民警說。(記者汪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