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3男子碰瓷不成轉搶劫路人 獲刑4年
原標題:廣東龍門3男子碰瓷不成轉搶劫路人 同獲刑4年
中新網惠州8月25日電 (嚴初盧思瑩秦達惠)開車“碰瓷”打算敲詐錢財,因未得手,賊心不死的歹徒又將目標轉向路人,搶走財物之余還將被害人打傷。廣東惠州龍門法院對該起搶劫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該判決今日已生效。
2014年11月18日,被告人阿朱、阿光、阿釗伙同阿產、阿明(2人在逃)5人駕駛一輛小客車從廣東清遠市佛岡縣到惠州龍門縣永漢鎮物色車輛進行“碰瓷”。因未得手,5人又駕車到龍門縣城繼續物色作案目標。次日凌晨2時許,阿產在龍門縣城河堤路邊看見被害人小玲、小武兩人坐在石凳上,隨后產生搶劫意圖。
阿產和其余4人商量后,由阿朱將車輛停在附近巷子負責“望風”和接應,阿光等4人下車實施搶劫,阿釗走過去用胡椒噴霧劑噴兩被害人,阿光用手箍住小武的脖子后,阿產用拳頭毆打他,阿明則持刀威脅小玲。5人共同搶得小米牌手機一臺、現金人民幣560元、身份證、銀行卡等財物。得手后,5人駕車逃離現場返回清遠市佛岡縣。5人將現金共同消費,被告人阿朱分得小米牌手機使用。案發后,公安民警起回小米牌手機一臺,已退還給被害人。
經審理,被告人阿朱、阿光、阿釗如實交代了搶劫犯罪事實。原來,由于近期5人經濟拮據,為謀取錢財揮霍,便相約駕乘小客車到龍門縣,以“碰瓷”的方式企圖敲詐過往車輛,不料均以失敗告終。次日凌晨2時許,在行至河堤路段時他們見到一對情侶經過,且四周無人,于是心生歹念,抱著“不能白來一趟”的心理對這對情侶實施搶劫。
龍門法院認為,被告人阿朱、阿光、阿釗無視國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三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搶劫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共同犯罪中,阿朱3人分工合作,均起主要作用,均為主犯。三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各自犯罪事實,庭審時自愿認罪,確有悔罪表現,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公訴機關建議判處被告人阿朱等3人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量刑建議,與三被告人的罪責相適應,龍門法院予以采納并判決如下:被告人阿朱等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