鄆城官員被指插手債務糾紛:紀委介入調查
山東鄆城官員被指插手工程債務糾紛追蹤- -
當地回應 紀委介入 調查結果拒絕對外公布 當事人再曝新證據
近日,有媒體報道的“山東鄆城政協主席徐淑珍指使多名官員插手當地一起工程債務糾紛,遭當事人王漢振質疑其官商勾結、權大于法”事件備受輿論關注。
12月17日,鄆城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劉考勇回應稱:“報道發出當日,菏澤市紀委連夜對涉事官員進行調查,目前已有初步結論,但不能向媒體公布。”
同日,王漢振對媒體再曝出徐淑珍涉嫌插手工程債務糾紛的新證據。
政協主席被指插手工程債務糾紛 商品房驗收率被曝不足兩成
據報道,2010年,鄆城縣供電局下屬金河房地產有限公司購入縣城東部一地塊,進行“金河景城維也納”住宅小區項目建設開發。通過招投標,王漢振承包該項目A區1、2號樓,B區9、10號樓,和后期出售給移動公司的辦公樓及附屬樓。
A區項目和移動公司辦公樓完工后在2013年交付業主使用,但經經過房管部門備案驗收。B區項目在完成工程總量95%的情況下,因金河公司拒絕支付進度款項而暫時停工。
報道稱,“因開發商施工過程中數次更改設計,導致容積率和施工量大幅增加,結算時超出工程計劃造價1300萬元。”金河公司將計劃內4000余萬工程款結算后,以B區項目尚未驗收為由拒絕支付超預算款項,并在工人中散布“王漢振已卷款逃跑”、“被公安局抓了”等謠言,造成大量不明真相的農民工群體上訪追討工資現象。
據報道敘述,迫于王漢振因討欠款持續上訪所造成的壓力,鄆城縣政府牽頭建設局、審計局、房管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即將查清事實之際,金河公司幕后的保護傘--鄆城縣政協主席徐淑珍強行插手干預調查--“借房屋抵償供電局入股職工本金之名,指使縣公安局原政委孫德貞、惡勢力頭目楊現增搶占B區工地。”
“今年4月14日下午,徐淑珍在金河公司項目部召開協調會,安排縣公安局長李合力指令園區派出所長梁洪濤恐嚇王漢振:‘解除施工合同,放棄B區9、10號樓工地,交出所有施工資料,否則抓進監獄'。”
需要關注的是,該報道引述王漢振說法稱,鄆城縣所有在建或已完成的住宅項目,八成以上遭開發商拒絕完工驗收,甚至有房屋使用10年以上仍未經房管部門總體驗收。“原因是拒絕驗收就可以明正言順拖欠工程款,這種現象已在當地建筑市場司空見慣。”
紀委連夜介入 調查結果拒絕對外公布
12月17日,鄆城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劉考勇針對前述報道回應時表示,“因徐淑珍屬于市管干部,報道發出當日,菏澤市紀委曾連夜組織調查,談話甚至進行到次日凌晨,目前已有初步結論,但不能向媒體透露。”
關于拒絕向媒體公布調查結果原因,劉考勇稱,調查徐淑珍的權利在市紀委,縣級部門無權過問,“如果非要給答復,縣里只能給王漢振。”
劉考勇認為,王漢振的問題只是兩家公司的普通債務糾紛,鄆城作為山東省新型城鎮化試點縣,每一名縣領導都要負責一片地區的建設工作。徐淑珍作為金河景城項目的包片指揮長,幫助涉事企業調解糾紛是一項很正常的工作。
王漢振之所將矛頭指向縣領導,真實意圖在于讓政府出面幫助解決糾紛,“徐主席、公安局孫局長等領導在這件事中屬于‘躺槍'了,相關報道的內容是不負責任的。”他說。
關于鄆城商品房驗收率不足兩成的說法,劉考勇以不了解相關數據拒絕置評。
公安副局長“發聲”駁指責再遭質疑
12月17日,在金河景城小區項目部,前述報道中被指搶占工地的原公安局政委孫德貞“發聲”反駁有關指責,再次遭到王漢振質疑。
孫德貞稱,2010年,金河景城開發商跟王漢振簽訂施工合同,雙方約定的建設工期不得超過2013年10月,延期完工將直接影響項目片區拆遷戶的安置工作,“因王承建的B區項目未能及時完工,拆遷戶多次向政府表達更換施工方的訴求”,部分拆遷戶甚至進入工地強行要求王漢振主動撤出。
在此過程中,王漢振以開發商未足額撥付工程款拒絕施工,并多次雇傭社會人員跟拆遷戶,以及新更換的施工方發生沖突,“為保證群眾盡早得到安置并解決相關糾紛,今年初,政府領導特安排我進駐項目部處理此事。”
經調查了解,開發商確實曾兩次變更圖紙,有據可查的增項款為330萬元,王漢振單方主張的1300萬元工程變更款沒有任何合同憑據,“在項目未按期完工的情況下,開發商不但全額撥付了工程款,甚至將變更款項提前支付。”為此,孫特意出示由王所指定的會計師事務出具的審計報告加以證實。
隨后,孫德貞出示了施工合同、圖紙等資料,力證該項目手續完備。同時表示,“根本不存在王漢振所稱擅自增加樓門、樓層和容積率的情況,所有施工均按審批規劃進行。”
“王漢振在承建該項目過程中既無經驗又不會管理,開發商按期撥付的工程款大部分被他挪用,以至于資金鏈出現斷裂不能按時完工。結算時發現賺不到錢,只能利用變更款項作假的方式挽回損失。”孫德貞說。
對于孫德貞的說法,王漢振并不認同。他認為,企業之間的債務糾紛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政府插手調查是明顯的行政亂作為;公安機關作為“國家公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第一天職;孫德貞作為公安局領導長期進駐房地產公司調解企業債務糾紛,并設有專用辦公室,其真實目的和公正性不能讓人信服。
當事人再曝政協主席涉嫌插手糾紛新證據
當日,王漢振向媒體提供徐淑珍插手糾紛的新證據稱,本應金河公司代扣代繳的2010至2015年間的建筑營業稅在其索要稅票時得知,受徐淑珍安排,該公司一直未繳納稅款,“將該偷稅行為舉報至稅務局后,薛姓、商姓副局長答復其:‘縣領導徐淑珍說讓王漢振先交稅后再找金河公司報銷,如果不交就處理他'。”王漢振說。
王漢振還稱,今年4月,徐淑珍指揮人搶占王漢振B區工地過程中,水泥、瓷磚、沙子等施工原材料被搶奪,“報警后,徐淑珍安排辦公室工作人員干預派出所調查處理。”
截至發稿,徐淑珍未對該事件做相關回應。媒體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