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廣東已批捕1012人
中新網廣州1月4日電 (許青青李佳偉)記者4日從廣東省環保廳了解到,至2015年11月,廣東共批捕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案件679件1012人,起訴972件1416人。據悉,廣東環境污染刑事犯罪移送的案件數和判決數,在全國位居前列。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與以往對比,新環保法的實施使環保部門能夠在發現環境違法的第一時間采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擴大,在制度上填補了“發現污染、尚未處罰”這一空檔期。同時,新環保法中還新增了對環境違法適用行政拘留的條款。
為配合新環保法的實施,中國環境保護部、公安部相繼出臺多部配套實施辦法,賦予了環保部門查封、扣押違法排污設備的行政強制權。在2015年的廣東省環保局長會議上,廣東省環保廳將2015年定為廣東“環境法治年”。
“全省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強,案件數量較去年同期有明顯增長?!睆V東省環境監察局方面介紹,該局將“打擊環境違法犯罪活動”、“查處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掛牌督辦一批重點環境問題”、“推進一批建設項目和企業整改”、“取締淘汰一批落后產能企業”,作為2015年環保工作的重點。
數據顯示,除上述外,今年前十月廣東實施查封扣押案件532宗、移送適用行政拘留案件108宗、限產停產案件224宗、查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10575宗。
“按日計罰”的實施,一直備受社會關注。記者從該廳獲悉,目前個案罰款最高金額達232.5萬元。此外,全省前十月環境違法罰沒金額總計達4.29億元,較去年同期的2.82億元,上漲52.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