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病癥各有不同
通病1 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矩
2015年2月13日13時,中紀委網站發布了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的紀律處分通報。這份393字的通報,詳細列出了武長順的具體違紀情形,并首度使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等表述。 梳理34名領導干部的紀律處分通報,33人都出現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等表述。其中,14位領導干部被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6名領導干部被指“無視黨的政治規矩”,這6人為楊衛澤、朱明國、王敏、陳川平、蘇榮、仇和;10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分別為令計劃、徐建一、趙少麟、令政策、肖天、奚曉明、余遠輝、潘逸陽、楊棟梁、周本順;3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分別為谷春立、樂大克、白雪山。
他們的病癥各有不同
通病2 涉及利用職務便利或濫用職權
34名領導干部的紀律處分通報顯示,有29人出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字眼,有4人同時出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濫用職權”表述。
現實中,一些領導干部用權不慎,致使權力運行偏離了正道。特別是,有的把權力變為“私器”,成為為個人或小團體謀取利益的工具,導致權力變形甚至倒置。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不是個人奮斗得來的,也不是個別人賞賜的,而是人民賦予的。有權不可任性。領導干部必須始終牢記,權為民所賦,利必為民所謀。
反腐敗事關人心向背,關乎黨和國家事業成敗,必須對握有權力的人進行強有力的紀律約束。管好紀律才能看住權力。試想:如果黨員領導干部都能夠守得住紀律,權力運行還會出大問題嗎?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攥緊拳頭,把監督執紀問責的責任擔起來,不斷健全和強化黨內監督。
通病3 利用職務便利為家屬經營活動謀利
34名領導干部的紀律處分通報顯示,有21人違紀涉及親屬、家屬,比例高達62%。統計顯示,21名領導干部違紀涉及親屬、家屬,一半以上屬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在近年來查處的案件中,“一人當官、全家腐敗”的事例不勝枚舉。有的主政一方,愛人孩子經商辦企業,包攬工程、批發項目,套取巨額利益;有的搞“一家兩制”,“前門當官,后門開店”,家人跟著一起大發橫財,自己成了“權錢交易所所長”……領導干部的家風,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領導干部作風的重要表現。要重視領導干部家風建設,把它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通病4 “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
34名被查領導干部的紀律處分通報中,有26名出現“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等表述。大多落馬領導干部被指“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黨中央橫下一條心,一定要遏制住腐敗蔓延勢頭。在如此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黨員干部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令人觸目驚心!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重構政治生態的工作艱巨繁重。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治病樹、拔爛樹,強化“不敢”的氛圍。懲是為了治,要加大治本力度,選對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加強制度建設,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完善激勵和問責機制,逐步實現“不能”。最終靠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意識,樹立“三個自信”,真正做到使之“不想”。
圖表資料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