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集中開展“環保約談” 8城市被要求限期整改
因對環境污染問題防治不力,湖北8個市的政府分管領導近日被湖北省監察廳“環保約談”。這是湖北省監察廳首次召開全省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典型問題集體約談會,相關問題被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集體約談會上,武漢、黃石、荊州、孝感、咸寧、隨州、仙桃、潛江8個市的政府分管領導被約談。
湖北省監察廳還對武漢市陳家沖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府河武漢段流域污染問題,黃石市沈家營水源保護區內建有碼頭問題,荊州市四湖總干渠環境污染問題,孝感市府河孝感段環境污染問題,咸寧市九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企業采礦問題,隨州市府河隨州段環境污染問題,潛江市永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法生產問題、四湖總干渠環境污染問題,仙桃市兩家污水處理廠環境污染等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并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
據悉,湖北的“環保約談”工作,此前一般是由所涉地區的上級政府或環保部門組織開展。首次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舉行,表明了湖北省委、省政府進一步加強環保問題整改的決心。
湖北省監察廳相關負責人透露,湖北將強化對各地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典型突出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進展遲緩、整改不到位,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影響的,不僅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還將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以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記者梁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