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清零領證起計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李棟)近日,記者接到不少市民詢問,新的一年開始了,是不是意味著將會是一個新的記分周期,駕駛證扣分可以清零了。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記分周期不是從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而是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據了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者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后,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方能將分數清零。
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參加科目一考試外,還要增加科目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