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主因炸油條加明礬含鋁超標獲刑 一天銷售300根
中新網麗水1月11日電(記者 李婷婷 通訊員 吳玉燕)油條是大多數人早餐的“??汀?,色澤金黃,面香純正,香脆可口,深受大家喜愛。然而,一些不法早點攤販也瞅準了這一商機,為了謀取利益,在明知大量使用明礬會造成身體傷害的情況下仍我行我素。11日記者從浙江云和法院獲悉,該院審理了一起早餐店生產、銷售毒油條的案件。
周某,男,1972年出生,麗水蓮都人。2004年與妻子林某一起來云和務工,2009年開始在云和縣水電路開早餐店,主要賣油條、包子。
也算是多年老店,東西好吃不貴,周某家的早餐生意做得不錯,光是一元一根的油條,一天就可以銷售300根左右。
然而,2014年2月,有關部門對周某家早餐店的油條、饅頭進行采樣檢測。報告結果顯示,其油條、饅頭鋁含量分別超出國家限制最高含量值的1.26倍、1.91倍。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原來,周某做油條是按照老工藝進行的,會在面粉里加入明礬,這樣炸出來的油條蓬松、口感好、賣相佳。而對于明礬添加量的多少并沒有去講究,全憑多年經驗制作。
明礬是傳統的食品改良劑和膨松劑,但其化學成份是硫酸鋁鉀,含有鋁離子,過量攝入會影響人體對鐵、鈣等成份的吸收,導致骨質疏松、貧血,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育。
云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周某作出行政處罰,并鄭重告知周某,國家已明文規定,饅頭、油條等面制品中不能添加“明礬”等含鋁食品添加劑。同時,推薦周某使用一種叫“碳銨”的不含鋁的添加劑。
誰料,2014年9月,相關部門再去周某家早餐店對其油條進行隨機抽樣送檢時,結果顯示鋁含量竟超標達7.137倍,較之上次檢測結果更為過分。
在被問到“明知含鋁添加劑不能過量,為什么又再次使用”時,周某卻說道:“停用明礬后,客人都跑到別家去了,說我的油條不好看,口感也不好?!?/p>
云和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依法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