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最高法院裁定菲美軍事協議合憲
中新社馬尼拉1月12日電 (記者 張明)菲律賓最高法院12日裁定備受爭議的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EDCA)符合憲法規定,從而為美軍更大規模進駐菲律賓打開方便之門。
2014年4月,菲律賓國防部長加斯明與美國駐菲大使古德博格在馬尼拉簽署為期十年的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準許美軍使用菲國軍事基地、在菲興建軍事設施以及在菲存放、部署武器。這份協議在菲律賓國內引發巨大反對聲浪,菲律賓前參議員薩吉薩格、塔納達和現任眾議員科爾蒙納雷斯等人向菲律賓最高法院提交訴狀,指控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違憲。菲律賓參議院之前也通過決議并通知菲最高法院,主張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應以“協定”形式提交到參議院,由至少三分之二參議員投票贊成方可通過。
12日,菲律賓最高法院舉行2016年首次全體大法官會議,就涉及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的案件進行裁決。15名大法官以10票支持、4票反對、1票棄權的投票結果,裁定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是行政協議,而非協定”,因而無需參議院批準。
菲最高法院對外公布裁決后,菲律賓官方以及美國駐菲大使館迅速表示歡迎。
菲律賓民間團體當天則痛批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侵犯菲律賓主權,強調會繼續揭露并反對美國軍隊對菲律賓的干涉。
歷史上,菲律賓曾是美國殖民地,兩國長期維持軍事同盟關系,但菲律賓憲法禁止外國軍隊在菲設立軍事基地。1991年,菲律賓參議院投票決定關閉在菲美軍基地,兩國1998年又簽署《訪問部隊協議》,允許美國軍隊來菲舉行聯合軍事演習。2002年開始,美國以“反恐”為名陸續向菲南部派駐數百名海軍陸戰隊士兵。阿基諾政府上臺以來,美軍更是以參加聯合軍演名義頻繁進出菲律賓,以“輪換”駐扎的方式大幅擴大在菲軍事存在。
在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簽署后,菲軍方官員之前對外透露,菲軍考慮把北呂宋地區的克拉克、蘇比克、馬格賽賽堡等軍事基地開放給美國軍隊使用,在這些菲軍基地內為美國軍隊提供駐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