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教師猝死,少些想象和演繹
日前,一則《江蘇女教師監考中去世》的網文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轉發。該文稱,正在考試的初中生在目睹自己老師最后掙扎呻吟時,仍平靜地做完題。而事發學校校長則表示,事實真相與上述傳聞有出入,“事實是,學生第一時間發現了老師生病,并通知了隔壁班的老師”。(見1月18日《京華時報》)
老師英年早逝,令人扼腕痛惜。拋開悲情敘事不說,非要從中引申出諸多“大義”,理據上總要經得起推敲。
女教師猝死之所以一石激起千層浪,“槽點”無非有三:一是控訴當下學生冷血,即便師恩浩蕩,一樣見死不理;二是指責生命教育缺失,對于突發狀況,個人層面拿不出什么得當的應急辦法;三是佐證應試教育走火入魔,只見考試、不見師生,只見成績、不見人性。這些情緒,摻雜上“口吐白沫”等場景,足以攪得人心沸騰。
可問題是,這樣的指控,雖應者云集,卻漏洞百出:一則,當時的監考不是想象中老師面對學生;相反,恰恰是學生背對著老師。在所有學生認真答卷的時候,老師猝死于身后,如何能引發考生“判斷研究病情”的豐富內心戲?“家長”慷慨發文,固然大義滅親地揭露了孩子的冷血,但這能推而廣之,認為一屋子都是“狼心狗肺”?二則,當事老師是教音樂的,如果應試教育癲狂,則音體美等課程根本都“課時不?!?。這種背景下,音樂老師跟考生之間,能有什么“過節”或“仇恨”?既然沒有齟齬,學生“仇師”情緒因何而生?
事實與邏輯,推理與佐證,總不能喪失起碼的理性。學生冷血不冷血、生命教育缺失不缺失,這些,都可以商榷,可以論辯,但總不能因為有了先入之見,就羅織半真半假的“事實”,來坐實內心的想象。這種把事實真相當做橡皮泥、把私人立場當做律令的做法,能討論出怎樣契合公平與正義的規律或真理?
中小學教育的事很多,減負也好、轉型也罷,的確是迫在眉睫的事。不過,心平氣和想辦法,不等于非要制造“憤點”來施壓。如果一位教師的非正常死亡,被“收拾打扮”、被“異化表演”,恍惚間竟成為推動教育改革的神秘力量——這究竟是法治或制度的悲哀,還是“借人命說話”的謀略之吊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