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2015年查處“廳官”數上升57.58%
2015年廣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2602件3198人,其中288人為處級以上干部(含52名廳級干部),廳級干部查處數同比上升57.58%,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損失6.59億元。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提供資料顯示,上述案件中貪污賄賂犯罪為2058件2549人,瀆職侵權犯罪為544件649人。廣東檢察機關去年著力查辦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崗位的貪污賄賂犯罪,突出查辦重要崗位領導干部職務犯罪案件,立案查處貪污、受賄百萬元以上案件和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614件,同比上升7.53%。
與此同時,廣東檢察機關還開展打擊行賄犯罪和國際追逃追贓專項工作,立案偵查行賄犯罪795人,同比上升5.02%,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21.7萬次,建議取消959個有行賄記錄的企業和個人在招標投標、工程建設等領域市場準入資格,通過網上通緝、國際合作、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勸返116人,其中從境外追逃13人。
據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分析,當前廣東職務犯罪發案呈現五方面新特點,一是廳級領導干部發案依然嚴重;二是小官小貪、“麻雀偷食”、微犯罪問題普遍;三是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失職瀆職犯罪有抬頭趨勢;四是政策性惠民資金領域發案率高;五是涉案行賄人、涉案領導干部親屬向境外轉移財產、攜款潛逃現象增多。
鄭紅表示,未來廣東檢察機關將進一步通過加強制度建設、提升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水平來鞏固辦案成果,提升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動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記者詹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