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聯合執法 禁鞭堵源截流
店內不能有鞭炮存貨、店外不能有售鞭招牌;有鞭的不能賣、買鞭的不能放。昨日,多部門對高新區長虹食品城周邊煙花爆竹批發門店進行堵源截流整治,23家鞭炮售賣門店招牌被拆除。
“禁鞭令”實施前夕,為了做好禁鞭工作“四個一律”:營業執照一律更換、存量鞭炮一律查清、店內一律無存貨、門店招牌一律拆除。高新區長虹食品城周邊有不少煙花爆竹批發銷售網點,城管、工商、安監、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執法專班將重點行動戰役定在了這里。
昨日下午3時,聯合執法組從樊魏路由北向南逐戶拆除鞭炮銷售門店招牌。記者在現場看到,宣傳車沿街進行禁鞭宣傳,配戴臂章的宣傳員入戶發放宣傳單,上百名執法人員對原鞭炮售賣店內的少許存貨進行清理,同時拆除門店招牌。
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魯大全介紹,截至昨日下午,該區89家鞭炮零售店全部清理完畢,招牌一律拆除,收繳的存量鞭炮將統一登記、集中存放。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管理大隊大隊長周劍明稱,市區各集貿市場的鞭炮售賣店,前期宣傳整治工作已收到顯著成效,店內鞭炮存品已清理或回收,拆除招牌的目的是為了堵源截流,全面實現城區禁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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