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規: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先租后售”
記者從江西省住建廳獲悉,該省日前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鼓勵發展住房租賃企業,多渠道籌措租賃房源。
按照意見規定,鼓勵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購買、新建、租賃或房屋托管等方式籌集房源;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出租待售商品住房;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采用“先租后售”“租金抵房款”等方式營銷;鼓勵地方政府盤活城區存量土地,增加租賃住房土地供應。
該意見同時規定,在不影響建筑結構和消防安全、保證房屋基本生活設施配套完善的前提下,允許將商業和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民用地。
此外,該意見還規定,鼓勵金融機構為住房租賃企業開發優惠貸款利率的定向金融產品。對開發建設租賃住房的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可比照保障房建設或者棚戶區改造貸款優惠條件,給予長期低息貸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庫存商品住房用于出租經營的,金融機構可給予長期貸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