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1元贍養費 云南彝良9旬老人狀告5名子女
云南省彝良縣小河村九旬老人趙某膝下有5名子女,均外出,不盡贍養義務,趙某遂將子女告上法庭,索要1元錢贍養費。彝良法院2日透露,該院通過努力調解了這起案件:老人與兒子共同居住,其余四個女兒每年支付1元贍養費,須親自上門給付。生病了輪流護理。與其說這是老人在索討贍養費,莫如看作是對親情的企盼:自打老伴走后的10年間,在外的5名子女仍如往常,從不回家看望,更不用說盡贍養之責。盡管老人有低保、有老齡補貼,能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生病了也能指望合作醫療,但內心的孤寂感卻日甚一日。于是,無奈之下,老人狠下心把5名子女告上了法庭。
剖析這起“1元案”的始末,更可看出老人的這種心理:或許在起訴之初,老人心里還夾雜著對子女不事贍養的不滿,因而訴求給付一定的贍養費。但當子女們一臉不快時,盡管也可請求依法判決,但老人卻意外地放棄了,將之變更為僅具象征意義的“1年1元贍養費”。而唯一的條件,則是這“1元贍養費”須由子女親自交到老人手中。由此可見,老人此番走上法庭,并非要和子女們過不去,而僅僅是想通過法律相幫,去尋回那漸行漸遠的親情。換句話說,老人要的不是錢,而是親情?;蛟S,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父愛如山”:即便親情曾經遠離,而今又連贍養費也不愿給,但依然無怨無恨;好不容易走上法庭,鼓足勇氣索要“1元贍養費”,卻只為了每年能見子女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