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后知是“兇宅”購房者訴房主要求退款
為了方便母親給自己帶孩子,李女士便在母親所在的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屋,正在李女士準備裝修新房子的時候,她得知剛購買的房屋發生過跳樓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李女士于是將房主起訴到密云法院,要求
北京青年報 李鐵柱
為了方便母親給自己帶孩子,李女士便在母親所在的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屋,正在李女士準備裝修新房子的時候,她得知剛購買的房屋發生過跳樓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李女士于是將房主起訴到密云法院,要求撤銷購房合同,并返還購房款及稅費等共計170余萬元。
案由
買到“兇宅” 起訴要求退房退款
李女士與丈夫結婚后準備要孩子,為了方便母親給自己帶孩子,就在母親居住的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屋。房屋總價款166萬元,李女士隨后根據合同的約定向賣房人支付了購房款111萬元,其余房款申請公積金貸款,并支付稅費11萬余元,在之后兩個月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
李女士稱,在辦理完房屋過戶手續后,她正準備對新買的房屋進行裝修,但意外得知自己購買的房屋曾經發生過跳樓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得知該情況后,李女士多次與房主小王核實、溝通解決方案,房主卻稱沒有必要告知李女士該跳樓死亡的事件。
李女士認為雙方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能違反公序良俗,房主應當將房屋發生過跳樓死亡事件這樣如此重大的信息如實告知,但是在與房主洽談買房事宜時房主對此卻只字未提,如果房主告知了上述事實,自己就不會購買該房屋,故將房主小王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撤銷雙方的購房合同,并返還購房款及稅費等共計170余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中介
多數賣房者不會主動披露“兇宅”信息
小劉此前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