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強暴將產下女嬰摔死 法庭啟動心理干預幫教
在公廁生下女嬰并從三樓拋下。此事的發生讓小花精神受到極大打擊,2016年5月13日,城關法院少年法庭圓桌審判室,少年法庭法官幫助小花做心理干預及心理評估幫教工作。
西部商報訊(記者樊麗)遭人強暴后懷孕,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在公廁生下女嬰并從三樓拋下。事后,小花因犯故意殺人罪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此事的發生讓小花精神受到極大打擊,2016年5月13日,城關法院少年法庭圓桌審判室,少年法庭法官幫助小花做心理干預及心理評估幫教工作。
2015年,小花剛滿17歲,但已早早輟學,在一家花店打工,平時跟著父母親住在出租屋內,父母很少關心小花的生活,雙方缺乏交流。2014年年末的一天,父母不在家,小花在公廁上完廁所后,被一名戴口罩的男子綁至出租屋內強奸。事發后,小花不敢聲張,后發現自己懷孕,仍然沒敢告訴父母。2015年8月的一天,小花在出租屋附近的公廁內分娩一女嬰,后用廁所內的鐵絲割斷臍帶,將嬰兒從三樓公廁窗戶拋至樓下致其死亡。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電話稱有人在某小區樓下發現一女嬰,生命體征微弱,民警趕到現場后將女嬰送至醫院搶救,但因所受巨大外力作用致其肝臟破裂失血性休克搶救無效死亡。民警順著血跡找到出租屋時,小花已是大出血,便緊急將其送至醫院搶救。直至此時,小花父母才知曉女兒遭強暴并懷孕之事。
案發后,城關區檢察院以小花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城關法院提起公訴。城關區法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小花故意拋扔嬰兒致其死亡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小花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可依法從輕處罰,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事發到起訴后,小花精神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