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超載逾六成司機獲刑
房山某打工子弟學校的校車司機魏某,開著校車接送學生時,被民警查出嚴重超載,超載率高達66.67%。日前魏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房山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房山某打工子弟學校的校車司機魏某,開著校車接送學生時,被民警查出嚴重超載,超載率高達66.67%。日前魏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房山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老司機駕車超載被抓
年逾六旬的魏某是個有著多年駕齡的老司機,退休后應聘到房山區一打工子弟小學擔任校車駕駛員。今年4月26日早6時許,魏某照常開著校車接送學生,由北向南行駛至房山區拱辰大街北關路口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查獲。被查獲時,這輛額定載客24人的客車上,竟載有39名學生,算上負責接送的老師,車上一共有40名乘客。
由于座位不夠,學生們或兩人擠坐在一個座位上,或一個抱著另一個。經核實,該車超過額定乘員的66.67%,屬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魏某因觸犯刑法,被當場控制。學生們由交警幫忙聯系其他車輛送到學校。
嚴重超載拘役一個月
剛被抓獲時,魏某頗感冤枉,認為自己只是超載,頂多扣分罰款,沒想到竟然觸犯了刑法。而當民警為其進行了法制教育后,魏某才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
公訴機關認為,魏某具有坦白情節,可依法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魏某一個月以上二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庭審中,魏某對檢察院所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提出異議。
法院審理認為,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魏某犯危險駕駛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采納。最終法院判決魏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法官釋法
校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