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女士介紹,8月10日,因購房辦理貸款,她通過查詢征信系統,竟然意外發現自己有一筆3萬元的貸款記錄。系統顯示,2009年2月11日,黎女士在湖南岳陽市汨羅市農村信用聯社新塘信用社辦理農戶貸款。而這筆貸款已于2010年1月5日到期,至今仍處于逾期狀態。但黎女士卻表示,她從未辦理過這筆貸款,也根本不認識新塘鎮這個地方,這已經嚴重影響了其個人征信。這導致黎女士目前因信用報告存在問題,無法進行貸款,可能面臨巨額違約賠償。
8月13日上午,黎女士來到湖南省汨羅新塘信用社進行詢問,經查詢,該筆貸款系由新塘信用社信貸員黃某經手辦出。新塘信用社的工作人員黃某當即承認他曾在原新塘信用社主任的授意下,多次辦理類似貸款:套用他人身份證號碼,篡改個人家庭住址,偽造虛假身份證信息。黃某承認,這筆貸款最終以現金形式發放給了汨羅長樂鎮人袁某,且袁某曾在該信用社貸款30萬元。工作人員告訴黎女士,新塘信用社原主任戴某因為違規借貸問題,已于2015年被公安機關逮捕,而袁某現居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