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市民李小姐舉行婚禮,讓其閨蜜、21歲的趙小姐做伴娘。新郎的伴郎叫韋某。當晩9時許,婚禮結束,新郎新娘與趙、韋等人到谷埠街某KTV開廂娛樂。其間,趙隨手將手機放在茶幾上。
次日凌晨1時許,趙想使用手機,卻發現手機不見了;用李的手機撥打自己的手機,卻發現已關機。趙很著急,忙報警求助。
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隊紅光警務中隊民警接報趕到,調看KTV的監控,發現韋某在零時50分許,出包廂上了廁所,1時10分回到包廂,其他人中途都沒有離開過包廂。
民警對包廂內6人進行檢查,韋某馬上承認自己拿了趙的手機。韋說,他當天見到趙,就喜歡上了對方;特別是兩人同時接到新娘拋的繡球,他更認為這是“上天的安排”。于是,在婚宴期間,韋鼓起勇氣,問趙要手機號碼,但遭到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