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配圖
10月17日,蘭溪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老王砸車導致越野車上的乘客石某受傷,三車碰撞損失95365元,他因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60歲的老王來自云南省廣南縣,今年3月7日,他在高速上拿石頭砸車,導致三車追尾。辦案人員很好奇,好端端的老人為什么要砸車?一了解才知道,這是老王第一次出遠門,坐大巴看望在杭州打工的女兒和外孫,而砸石攔車,是他情急之下的舉動。
從未出遠門的他
決定到杭州看女兒
老王是個彝族人,從小生活在大山里,沒有出過遠門,幾乎不會說普通話。他生有三個孩子,二兒一女,一兒一女在外打工,還有一個兒子留在老家。
今年3月5日,知道女兒在杭州打工,老王做出了這輩子對他來說最重大的一次決定:收拾好行李,只身來到縣城,第一次獨自坐上長途大巴,到杭州看望女兒、女婿,他尤其想看看外孫。